●申报流程
参展商自行搭建展台或委托专业搭建公司搭建展台,须向主场搭建商提交以下表格:
1.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(参展商填写原件、盖章)
2.施工事业资质证明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电工证复印件、盖章)
3.特装展台设施位置图(标注灯具位置,配电箱安装位置)
4.展台设计图纸(包括展台效果图、平立面、结构图、材质分析图、尺寸图)
5.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
6.施工用电、用水租赁申请表
7.展商安全责任保证书(参展商填写)
8.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
上述文件须加盖公章后到主场搭建商处办理报馆手续,交纳施工管理费、施工押金等费用,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馆施工。
●消防安全
1.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及加工材料
2.防火通道及设施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通畅
3.展馆内严禁吸烟,包括公共通道、展位内或展位内的办公室
4.展台搭建严禁有密闭式空间,易燃搭建物必须按展馆规定粉刷防火涂料
5.所有展商及其承包商、工作人员、代理、服务人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,服从举办地消防局、主办单位、主场承建商及所在场馆的消防安全规定
●展台拆除
1.展商应于展会结束当天21:00前完成全部展台拆除工作并恢复展位地面原貌。
2.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展台拆除工作的,逾期主办单位将有权自由拆除和存储这些物品直至参展商认领。由此产生的拆除和存储费用,以及被盗、丢失和损害风险由参展商自行承担。